「自由」是我們生下來就擁有的權利,人人都愛自由,人人享受自由。
中國古代思想家孟子說:「不自由,毌寧死」把自由與生命相比,充份表達自由的珍貴與價值。
聖經告訴我們,起初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,把生氣吹入人的鼻孔裡,有靈的活人就此誕生了,上帝愛他們,視他們為自己的兒女,把「自由」賜給他們作禮物,讓人享受自由的生活,容許人有權自由選擇,包括有權選擇聽從神還是違背神。
人是萬物中唯一有靈性的,他們懂得善用自由,亦知道濫用自由會傷害自己。
任何選擇,都會帶來後果,自由背後伴隨著責任與承擔,換句話說,自由是要付代價的。
上帝尊重人類的自由選擇權,上帝自我約束,不強迫人信從祂,除非他們自己情願,沒有人被強迫順從上帝,被強迫進入天國。
無論上帝怎樣渴望人選擇相信祂,聽從祂,得以健康快樂生活,免受身體及精神的痛苦,奈何上帝受制於人類的自由選擇權,天地的主,至高的神,看似有所不能!
深哉,上帝的智慧,早在創立世界之前,已為人類預備了救贖計劃,以無罪的代替有罪的,藉耶穌降世,為人贖罪。
聽從神還是違背神?我們仍然有權自由選擇。
「 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 。」
約翰福音3:16